「首护易」危疾保障计划
健康+ 系列

「首护易」危疾保障计划

纵使人生充满挑战,只要好好装备自己,我们亦能赢得起。周大福人寿诚意推出「首护易」危疾保障计划,让您能以相宜的保费获享癌症、中风及严重心脏病发作等危疾的保护网,配合保费豁免保障等特点,保障Power Up!

保障期

至受保人100岁

投保年龄

初生15日至65岁

投保方法

您的理财顾问

  • 涵盖多种常见危疾 包括癌症、严重心脏病发作
  • 保费豁免 继续获得保障
  • 保证身故赔偿1,2,7 为家人作准备
  • 兼享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6
  • 可转换权益8 及早锁定可保性
健康+ 系列
「首护易」危疾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涵盖多种常见危疾 包括癌症、严重心脏病发作

涵盖多种常见危疾 包括癌症、严重心脏病发作

「首护易」危疾保障计划涵盖76种危疾(包括于投保时或投保前未发现的先天性受保障之危疾),会就不同严重程度之危疾作出一笔过生存赔偿1,2,3,4,并保障受保人至100岁,让您毋惧突如其来的医疗费用及额外生活开支。

生存赔偿1,2,3,4(保额) 严重程度 危疾例子
100%
(须扣除已付或应付之生存赔偿1,2,3,4 (如有))
3 癌症、严重心脏病发作、中风、良性脑肿瘤
50% 2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0% 1 原位癌5、冠状血管成形术

保费豁免 继续获得保障

保费豁免 继续获得保障

一旦就严重程度2或3之危疾有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1,2,3,4后,于紧接确诊日之保单周月日起的基本计划之未来保费将获豁免,受保人可继续获得计划之保障至保单终止。

保证身故赔偿1,2,7 为家人作准备

保证身故赔偿1,2,7 为家人作准备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我们将一笔过支付高达100%保额及终期红利6(如有)作为身故赔偿1,2,7,为家人留下一份心意。

兼享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6

兼享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6

除危疾及人寿保障外,我们会于保费缴付年期完结或受保人年届65岁(以较迟者为准)以后派发保证现金价值,再加上非保证终期红利6(如有),奖励您拥有健康的身体,同时让您获得保障。

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内的计划一览表。

可转换权益8 及早锁定可保性

可转换权益8 及早锁定可保性

「首护易」为您提供一次性选项,在符合本公司当时的通行规则下,让您可于第5个保单周年日根据个人需要,全数或部分转换此基本计划的保额至指定终身寿险或终身危疾寿险计划,而毋须进一步提供受保人的可保证明,及早锁定可保性。

自选保费缴付年期及预缴方案9

自选保费缴付年期及预缴方案9

计划设有15年、20年、25年及30年保费缴付年期,而选择15年保费缴付年期之保单更可于投保时选择分1、3或5年预缴保费9,助您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保费供款。

免费环球紧急支援服务10

免费环球紧急支援服务10

只要投保「首护易」,无论身在何地,您都可享有特别为尊贵客户而设的24小时免费环球紧急支援服务10,赔偿限额高达1,000,000美元(每一事件计),包括紧急医疗撤离 / 遣返及运送遗体等服务,让您获得即时支援。

备注

  1. 在本保单之基本计划下,已付或应付的所有生存赔偿及(i)期满利益;或(ii)身故赔偿(视乎个别情况而定)的累积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除了受保人是在就严重程度3之危疾有任何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后身故,于此情况下,则在本保单之基本计划下所有生存赔偿及恩恤身故赔偿的累积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另加1,000美元。
  2. 就严重程度1及2之危疾所有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累积总额不得超过保额的90%。生存赔偿会于出现任何已付或应付属严重程度3之危疾的生存赔偿后立刻终止。而就严重程度1及2之危疾(如有)的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累积总额将在严重程度3的危疾所作出的生存赔偿或身故赔偿中扣除。
  3. 无论就任何严重程度1之危疾是否有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您仍须缴交全数保费,而保费亦不会获任何扣减。
  4. 倘若在同一意外 / 疾病中确诊多于一种危疾,本公司将只支付该同一事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一种危疾,如所有该等危疾的赔偿金额相同,本公司会全权酌情决定就其中任何一种(并非就所有)危疾支付赔偿金额。详情请参阅保单条款。
  5. 原位癌的应付生存赔偿之最高总限额为50,000美元(每受保人计)。
  6. 终期红利并非保证,保单必须已生效超过指定的保单年度后方会派发,且本公司对终期红利的派发及其金额有唯一的酌情权。本公司会考虑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总额及其超出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的金额(如有)后才决定终期红利的派发及其金额。而新公布的终期红利会受不同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回报及市场波动,可能比上一次公布时的金额增加或减少。终期红利将会于以下最早发生的情况下支付:(i)受保人身故;(ii)本保单之基本计划中有已付或应付就严重程度3之危疾的生存赔偿;(iii)保单全数 / 部份退保;(iv)行使可转换权益;或(v)保单期满(受保人年届100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会根据此计划的条款按基本计划派发终期红利,惟从中会先扣除在本保单下的任何欠款。
  7. 若(i)受保人在出现任何已付或应付属严重程度3之危疾的生存赔偿后死亡;及(ii)本保单之基本计划和附加于基本计划下的指定附加保障仍然生效,我们将给付1,000美元之恩恤身故赔偿。
  8. 可转换权益只适用于:(i)受保人之缮发年龄为60岁以下;(ii)本保单之基本计划于缮发时没有任何不保事项、额外保费或特别条款和条件;(iii)本保单之基本计划下从没有作出任何已付或应付的生存赔偿;及(iv)行使此权益时本保单仍然有效及受保人仍然生存。可转换权益可以全数或部分转换,并只可于第5个保单周年日行使及只可行使一次,而新转换的计划保额必须相等或少于此基本计划之保额。(i)如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已全数转换至新转换的计划,本保单之基本计划将于转换时实时终止;及(ii)如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已部份转换至新转换的计划,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将会相应调低;及(iii)如本保单之基本计划的保额已全数转换至新转换的计划,除指定附加保障外,本保单之其他附加保障(如有)将会于此基本计划转换后实时终止。您须为新转换的计划缴付额外保费(如需要)。
  9. 预缴保费选项只适用于保费缴付年期为15年及年缴保费模式的保单。预缴之保费将会存入保费储存户口,已存于保费储存户口之款项会按当时本公司所给付之利率获派利息(现时年利率为2厘,惟此利率并非保证)。请注意,在(i)保费缴付年期完结前;(ii)就严重程度2或3之危疾有已付或应付生存赔偿前;或(iii)保单终止前(以最早者为准),保单持有人可全数提取保费储存户口内之金额,但本公司将会收回任何已派发的利息。本公司对任何保费储存户口的提取要求保留最终决定权。于(i)保单终止;(ii)就严重程度2或3之危疾有已付或应付生存赔偿;或(iii)保费缴付年期完结时(以最早者为准),保费储存户口内的任何余额将退还予保单持有人。如保费储存户口之款项不足以缴付保费,保单持有人须补回有关保费差额,届时您须缴交未清缴之保费以维持保单生效。否则,保单会被终止或于被执行自动保费贷款下继续生效。保单终止会导致失去保障。当保单提早终止,您亦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如受保人身故,保费储存户口内之金额将成为保单持有人之财产 / 遗产,故不会成为付予受益人的给付金额之一部份。
    1. 「免费环球紧急支援服务」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留修改「免费环球紧急支援服务」条款及服务之权利及将不会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负上任何责任。
  10.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及澳门除外)的医院确诊危疾,我们只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评定为3A级的医院或在我们不时确定的获批准的医院名单内的医院所确诊的危疾(只适用于非本港居民)。

下载产品简介

以上产品简介只供参考。 欲知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及保障。
如您对此产品有兴趣,请联络您的理财顾问。